先是貴州男子醉酒躲檢,強行沖下車撞公交車
喝完酒,該男子得知相關工作人員正在前方路口檢查。於是我突然加大馬力,想逃離那個地方。在逃跑的過程中,我首先遇到了兩個路人。還好那兩個路人反應很快,跑到了壹邊。工作人員看到後,壹直攔截他。看到相關工作人員在後面追,我也沒有慌。我徑直朝前逃。在逃離的過程中,我想倒車離開,就不顧後面的工作人員,直接倒車。我倒車時撞上了壹輛公交車,車上的乘客都嚇壞了。
二、如何看待他的絕望?
他的絕望是非常不理智的。如果他喝醉了真的不會開車,可以找個司機幫他開車,而不是壹直犯錯,抱著僥幸心理去逃避。見到相關工作人員,要配合對方檢查,壹切後果自行承擔。但他多次當街逃竄,已涉嫌觸犯危害公共場所罪。當時對行人構成了嚴重的生命威脅,行駛速度相當快,在逃離過程中沒有考慮其他任何事情。這種人極其自私。
總之,希望嚴懲這種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只要做了錯事,就壹定會觸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