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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論述題答案:儒家古法的歷史進程和思想內容!

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將儒家的道德精神註入到法律和法令中,使封建法律具有倫理法的性質,即在司法實踐中以儒家思想作為立法、法律詮釋、定罪量刑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總的來說,中國法律的儒家化是將儒家思想貫徹於立法、司法、守法的全過程,使儒家思想成為刑事、民事、婚姻家庭、行政、訴訟部門的基本原則和靈魂,也就是說儒家倫理獲得了法律效力和權威。中國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禮法合壹的特點,影響深遠。

思想歷程:中國法律儒家化運動由董仲舒等人發起,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壹個是漢代,這是儒家思想合法化的初始階段。春秋審判是中國法律儒家化的開端。二是魏晉南北朝,這是中國法律儒學深入的階段。這壹時期,儒家思想開始滲透到立法領域,掀起了引經據典、註釋法律的高潮。這樣的法律與原來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國法律的儒家化深入邁出了實質性的壹步。第三,隋唐時期,這是中國法律儒家化的最後階段。中國法律儒學化的進程在隋唐時期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對中國法律的影響充分體現在中國古代法典的壹部巨著《唐律簡論》中,這部法典將儒家思想與封建法律融為壹體,形成了儒法融合的法律體系。此外,從漢代到隋唐,儒家思想對中國法律的影響逐漸加深並最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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