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國人數增多,難免有案件被隱瞞或隱瞞。其中,河南毒梟郭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這個稱號是網友給他的壹個“贊”。郭在八天內花了六萬元去三個國家觀看足球比賽。回國後,他仍然每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時隱瞞病情和出境史。
這壹事件被揭露後,郭才承認他隱瞞了他已返回中國的事實。雖然郭隱瞞了自己的病情和出國史,但他本質上還是我們的同胞。我們國家對同胞壹視同仁,所以郭也可以享受“免費待遇”的政策。壹旦郭痊愈出院,他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件事壹碼歸壹碼。郭犯了錯誤,但他也來自中國。我們不能從毀滅中走出來。出院後,郭將被依法判刑。坐牢是必然的,經濟賠償也是必然的。在得知郭被確診為後,郭的公司——同建律師事務所也對他提起了訴訟。
要求郭賠償因其行為導致律師事務所關閉所造成的壹切損失。壹旦起訴成功,郭不僅要承擔牢獄之災,還要掏空自己的錢包。
郭不能代表豫。在譴責郭行為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河南抗擊疫情的努力。這兩件事不能相提並論。每個地方都有“郭某鵬”,不能讓壹顆老鼠屎壞了壹鍋湯。
郭的行為也讓我們明白,即使在中國疫情結束後,戴口罩仍然是必要的,這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