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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國家標準

法律分析:水管鍋爐(GB/T 16507.1-16507.8-2013)替代GB/T 16507-1996。與它相比,主要技術變化如下:水管。水管鍋爐標準分為總則、材料、結構設計、受壓元件強度計算、制造、檢驗、試驗和驗收、安全附件和儀表、安裝和運行八個部分。規定了制造單位、使用單位和安裝單位的資質和責任;定義了鍋爐的範圍;增加了鋼制螺栓材料的許用應力值;增加了壹些安裝和操作的要求;增加了節能環保的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三條生產者、銷售者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產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崗位質量標準、質量責任和相應的考核辦法。

第四條生產者、銷售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承擔產品質量責任。

第五條禁止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禁止偽造產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稱、地址;禁止在生產、銷售的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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