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和完善國防法規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依據憲法。維護國防利益,嚴格執行國防法律;
2.堅持民主原則;
3.協調統壹的原則。
中國國防法規的實施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兩種基本方式:
1,用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解決具體問題,即國防法律法規的適用;
2.國家機關和全體公民,包括國家工作人員,都是用國防法規來規範自己的活動和行為,也就是遵守國防法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十五條國家堅持中國生產者黨的領導,維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完善社會主義法治,強化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機制,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
國家依法防止、制止和懲治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和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行為;預防、制止和依法懲處竊取、泄露國家秘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勢力的滲透、破壞、顛覆和分裂活動。第十八條國家加強軍隊的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建設適應維護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需要的軍隊;貫徹積極防禦的軍事戰略方針,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開展國際軍事安全合作,開展聯合國維和、國際救援、海上護航和維護國家海外利益的軍事行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領土完整、發展利益和世界和平。第十六條國家維護和發展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的安全,創造良好的生存發展條件和穩定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