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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通信光纜補償規定

法律解析:國防光纜在施工過程中被切斷,施工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光纜維護造成的損失和光纜無法通信造成的損失。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依照有關法律,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258條* * *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挖掘、修繕、安裝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不能證明已經設置明顯標誌、采取安全措施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窨井等地下設施造成他人損害,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盡到管理義務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壞重要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過失犯前款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兩款罪的,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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