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代理人根據貨主的委托,以貨主的名義辦理收貨、訂艙、保管、裝卸、倉儲、報關等事宜或手續。此時,貨運代理人是貨主的代理人,其權利和義務受《民法通則》的規範和調整。其經營收入是代理費或傭金。貨代作為壹個代理人,只需要在安排貨運事務時小心謹慎,兢兢業業。
2、貨物運輸合同中的承運人
貨運代理以獨立經營者的身份從事經營活動。此時,貨代不再是字面意義上的代理人,而是承運人和運輸合同的當事人。它的營業收入是運費。此時,他們與發貨人之間的關系是由海商法調整和規範的。其主要義務是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交給收貨人。
理論上,國際貨運代理的法律地位並不是壹個復雜的問題。然而,由於實際情況的復雜性,國際貨運代理人的身份往往不是壹目了然的。其身份的多變性增加了判斷的難度,貨代以不同的身份出現時承擔不同的責任。因此,如何辨別和識別貨運代理人的身份就成了解決問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