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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8年農村土地承包最新政策

我國農村土地政策實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農村土地承包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采取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承包。土地承包政策確立了農村土地“三權分置”、農村農民向承包方流轉土地、進城落戶的農村農民不會無償收回土地、加強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經營權保護等制度。土地承包手續齊全。確保符合土地承包政策,土地流轉操作流程規範,流轉合同手續完備。記住,農民在流轉和承包土地時,壹定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就能拿到補貼。

首先,土地承包的好處是:

1,有利於農民的土地長遠規劃。

2.可以有效避免粗暴用地。

3、更有利於土地流轉。

二、土地承包和租賃的區別是:

1.土地租賃權是債權,土地承包經營權是用益物權;

2.土地承包壹般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的家庭承包,土地租賃壹般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外的人租賃;

3.土地租賃壹般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土地承包簽訂土地承包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壹條耕地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原承包期為30至50年。林地承包期為30至70年。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再延長三十年,草原、林地承包期按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

第二十二條發包方應當與承包方簽訂書面合同。合同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a)雇主和承包商的名稱,以及雇主負責人和承包商代表的姓名和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稱、位置、面積和質量等級;

(三)合同期限和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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