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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廣告牌的高度有要求嗎?

法律分析:第壹,對於立面和裝飾線條有凹凸或曲折變化的建築,戶外標誌的設置不得破壞構成與形式的關系,不得遮擋立面的變化。二、戶外廣告招牌不得超出女兒墻頂部以上的位置。沒有過梁、墻面有困難的,可靠近屋頂設置標誌,但高度不得超過立面高度的五分之壹。第三,對於單層坡屋頂建築,牌匾標識應設置在外立面的檐口以下;多層坡屋頂建築,牌匾標識應設置在前層屋檐下;設置在山墻上的戶外招牌應鏤空,不得破壞屋頂輪廓。第四,對於有入口構件的建築(如雨棚式),應在入口構件內設置戶外招牌,並采用鏤空式,招牌的寬度不應超過入口構件的寬度。五是鼓勵仿古商業街、仿古步行街設置多種形式的店鋪招牌,其招牌應采用小牌匾、燈籠、仿古燈箱等小招牌,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法》設定的建築控制區內禁止修建建築物、構築物的制度,主要是為了減少周邊環境對公路車輛通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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