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駕照學習方法減免政策
學習方法扣分是指參加網上學習(3天內累計30分鐘)並通過考試的機動車駕駛人,壹次扣1分,壹個周期內最高可減6分。但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被減6分後,將不能繼續參加“學習減分方法”。
司機不能通過“學習減分”預存分數。申請“學習減分”,必須在當前記分周期內記分,並符合錄取條件。如果在當前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則不能通過“學習減分”預存分數。
二、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
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或者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停止使用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兩次達到12分或者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超過24分的,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10日內在車管所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參加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應當參加其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許可駕駛種類的考試。
第三,我沒有通過學習減分的測試。
駕駛員在3天內學習30分鐘後,可以在7天內報考。考試不合格者可在24小時內申請補考,補考最多2次。兩次補考失敗,不能繼續報考補考,學習將被系統判定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