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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判幾年?

飼養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構成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舉報捕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途徑如下:

1,直接撥打當地森林公安電話舉報;

2.如果事發地距離森林公安較遠,不再在附近轄區,應先撥打110報警。轄區派出所出警快,可以盡快控制犯罪分子,減少對野生動物的傷害。在聯系森林公安野生動物保護部門時,民警還會聯系森林公安部門,並撥打當地城管執法部門的電話進行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壹條。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狩獵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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