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點消毒:疫點汙染環境和物品的消毒。重點是從傳染源排出的病原微生物可以傳播的範圍。
終末消毒:傳染源離開病竈後的徹底消毒。
隨時消毒:當有傳染源時,對其排出的病原體可能汙染的環境和物品進行及時消毒。
過程評價:對現場消毒各環節的評價,以及對消毒工作方案、消毒產品、消毒操作等關鍵因素的驗證,評價現場消毒工作是否合格。
消毒效果評價:現場消毒效果評價,通過檢測消毒前後微生物的減少情況,評價現場消毒工作質量是否合格。
低溫消毒:對溫度低於0℃的環境或物品進行消毒。低溫消毒需要使用已被證明在該溫度下有效的消毒因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條。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主管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傳染病防治及其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傳染病防治工作。
軍隊傳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由中國人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