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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實習期間有司法表現嗎?

法律分析:法官助理實習期有司法表現,法官助理是政法公務員編制。法官助理的工作受法官監督,協助法官進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件以及其他與案件準備和案件管理有關的工作。法官助理專業要求:1,法律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2.從法院現有工作人員中選拔,但也有壹部分是面向社會招聘的,對工作經驗沒有具體要求。法官助理的主要職責如下:1。審閱訴訟材料,提出訴訟爭議要點,總結摘錄證據;2.組織庭審前的證據交換;3.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須經法官審查確認;4、辦理律師擔任辯護人的法律援助義務或指定法定代理人代理訴訟相關事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七條。人民法院根據審判工作的需要,可以設立必要的專業法庭。中級人民法院和法官人數較少的基層人民法院可以設綜合法庭,也可以不設法庭。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審判工作的需要設立綜合業務機構。中級人民法院和法官人數較少的基層人民法院不得設立綜合性業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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