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草案;承擔相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檢查;承辦相關的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組織開展司法行政理論研究;參與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律教育。
按規定承擔國家司法考試的相關工作,負責法律職業資格的申報和備案。基層工作辦公室(掛社區矯正安置工作辦公室牌子)
指導和監督全市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建設;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審員工作;監督管理全市“12348”法律服務熱線的工作。
指導和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工作。
政治部(掛警務部門牌子)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日常工作由組織人事部門和離退休幹部部門承擔。
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監督;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作風建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司法行政新聞宣傳、表彰獎勵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承辦縣(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人的相關事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市法制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司法局,日常工作由法制宣傳部門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