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按照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的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的義務;
2、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3.七天後,消費者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四條。
經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認定為不合格的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退貨。
12315不受理舉報的情況有哪些?
1.對超過保修期或購買後保修期的商品,被告不再承擔違約責任;
2、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行政機關已經受理或處理的;
3.消費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超過壹年的;
4.消費者不能證明其權益受到侵害,達成並履行了調解協議,且沒有新的情況、新的理由;
5.不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