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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認定條件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基本要求:

1,企業申請認定時必須註冊壹年以上;申請高新技術之日前365天以上;

2.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捐贈、兼並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技術支撐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至少8件軟件著作權或實用新型或1件發明專利授權;

3、企業的主要產品(服務)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範圍;

4.企業中從事R&D及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5.企業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R&D費用總額(實際經營期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以下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低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上壹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總額占研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6、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同期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7、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滿足相應要求;

8.企業申請確認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法規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指南

第三條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和主要產品(服務)。

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是指技術起核心支撐作用,屬於“國家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範圍的產品(服務)。

主營產品(服務)是指具有在技術上起核心支撐作用的知識產權所有權的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之和占企業同期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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