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駕校的規定如下:
(1)可以獨立申請;
(2)單眼人可以考駕照;
(三)放寬上肢殘疾人駕駛的身體條件;
(4)可以異地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
(5)境外駕駛證換發的限制;
(6)允許全國異地換發駕駛證和年審;
(7)老年人定期體檢年齡進壹步放寬;
(8)實習期駕駛證沒有註銷的余地;
(9)學習駕駛時的交通違法責任更加明確;
(10)大型客車和拖拉機可以更早拿到牌照。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二十九條。
科目壹的內容包括道路交通、交通信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機動車駕駛證的申領和使用、機動車登記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2.駕校退費有哪些法律規定?
關於駕校退費的法律規定如下:
1.因駕校原因未參加科目壹培訓,且在完成科目壹考試後60日內未安排學員參加科目二培訓的,全額退款;
2.學生已完成科目壹考試,因個人原因未參加科目二培訓的,退還扣除教材費、理科培訓費、輔導資料費後的培訓費;
3.參加過科目二培訓且培訓學時未超過科目二總學時的三分之壹且培訓期未超過90天的,退還50%的培訓費;
4.培訓機構在完成科目二考試後90天內仍未安排學員參加科目三培訓的,退還50%的培訓費;
5.學員因個人原因已完成科目二培訓而未完成科目三培訓的,或因個人原因已超過規定時限的,費用不予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