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養豬場需要什麽手續?
開辦養豬場,首先需要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主管部門提供廠房平面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的相關規定,該廠必須距離居民區、飲用水源、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至少1km。此外,還必須有壹個封閉隔離的生產區。只有在滿足這些條件後,工廠平面圖才能被批準建造。
此外,要有相應的汙水、汙物、病死動物和染疫動物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清洗消毒設施設備和專業動物防疫技術人員。符合這些條件,並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方可領取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只有具備動物防疫條件證明,才能憑此證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