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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的範圍是什麽?

法律分析:國家賠償法律援助的範圍是: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2、侵犯公民的生命健康權造成身體傷害導致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3.消除精神損害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精神損害撫慰金;4.因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財產權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的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二條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侵犯本法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本法規定的賠償義務機關應當依照本法及時履行賠償義務。

第四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財產權的,受害人有獲得賠償的權利:

(壹)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非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失的其他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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