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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認證的資格有哪些?

1,註冊結構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註冊的結構工程師資格證書和註冊證書,從事結構工程設計工作;結構工程設計技術咨詢;建築物、構築物和工程設施的調查和鑒定;我主持了項目施工的設計指導和監督;建設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2.造價工程師是指通過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全國統壹考試或資格認定互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依照《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註冊執業證書和執業印章,從事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3.“註冊消防工程師”是指經考試取得相應等級消防工程師資格證書,依法註冊,從事消防技術咨詢、消防安全評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術培訓、消防設施檢測、火災事故技術分析、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監測、消防安全檢查等消防安全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4.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是證書持有人通過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原國家司法考試),依法取得的證書。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統壹制作和頒發。其他法律職業對這個證書沒有硬性要求。

5.教師資格證是教育行業教師的執照。在我國,申請教師資格證需要參加社會上的認證考試等壹系列考試。2065438+2008年9月,教育部宣布教師資格證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壹印制,各類社會培訓機構頒發的培訓證書和證明不能作為教師資格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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