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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國家標準工時

國家規定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是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壹般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對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月加班時間合計不得超過36小時。

2023年工作安排:

1,工作時間為晚上9點到6點,中間休息半小時;

2、周末,通用六休四制;

3.年假根據情況分批次休,每人每年有12天帶薪年假;

4.周末節假日休息,不加班;

5、公休假日可以申請加班,但不得超出額定工作時間;

6.臨時出差和休假的加班時間有所調整;

7.每加班1小時,必須按實際小時數計算工資,單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

綜上所述,珍惜每壹位員工的作息時間,同時也要堅持優質休息,爭取更好的工作生活質量,期待更好的社交場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天。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執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采取其他勞動休息措施。

第四十條

下列節日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1)元旦;

(2)春節;

(3)國際勞動節;

(4)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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