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設立的法律職業證書考試。
律師、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年度通過率壹般在10%左右。
註冊程序
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和項目在司法部公告及相關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公告及相關文件,確定並公布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相關事項,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公布報名事項時,應明確要求報考人員到戶籍所在地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住所以外工作或學習的人可以在其工作或學習的地方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