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 65438+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憲法。現行憲法是1954年制定的新中國第壹部憲法的繼承和發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綱。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和法律效力。全面實施憲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全國各族人民、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自己的根本活動準則,都有維護憲法尊嚴和保證憲法實施的責任。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壹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追究。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第十二屆NPC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決定:
65438+2月4日被確立為國家憲法日。國家以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
往期主題:2014: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2015: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創新、協調、綠色、開放、發展。
2016: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2017: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2018:尊重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2019: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20年:深入學習宣傳法治,大力弘揚憲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