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國家關於護士夜班的規定

國家關於護士夜班的規定

法律分析

所有醫院的護士都是三班倒。

每節課的時間都不壹樣。只有門診護士除值班外,按照正常工作時間上班。

白班8:00-4:00,晚班4:00-12,夜班12-8:00;

先是四個白班,然後壹個夜班壹個夜班,休息兩天。

護士的工作時間安排:

根據國家規定,護士每天工作八小時,每周工作五天。病房護理由於具有連續性、傳承性和服務性的特點,必須24小時為患者提供護理服務。

法律依據

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勞動休息措施。

第四十壹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證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 上一篇:國家防疫站的投訴電話是多少?
  • 下一篇: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