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21(十二)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工作的通知。堅持常態化防控和局部應急處置有機結合,做好外防投入和內防反彈工作。加快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工作,提高疫苗接種能力,確保疫苗批簽發質量和效率,增強企業有效供給能力。推動完善公共衛生重大風險評估、判斷和決策機制,加強基層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和物資保障體系。(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疾病預防控制局[以下簡稱國家疾控局]、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醫保局、國家移民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醫藥品監管總局等。負責職責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