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
禁毒工作由政府統壹領導,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加強禁毒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實現禁毒工作實體化。禁毒執法保持高壓態勢,取得實效。控制吸毒人員,加強人文關懷,實現禁毒戒毒工作科學化。從源頭落實控制措施,實現綜合管理標準化。創新毒品預防教育措施,實現毒品宣傳教育品牌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第四條?禁毒工作以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販、禁吸。
禁毒工作由政府統壹領導,相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廣泛參與。第五條?國務院成立了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國禁毒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禁毒工作的需要,設立禁毒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禁毒工作。第十壹條?國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全國性的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
國家鼓勵公民和組織開展公益性禁毒宣傳活動。第三十壹條?國家采取各種措施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