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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0可以舉報什麽?

法律分析: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取得安全監管部門的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

2 .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同壹設計、同壹施工、同壹驗收、同壹使用)的,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基本建設項目。

3.生產、儲存、銷售危險化學品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小煉油、小冶金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產品、工藝和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

4 .建築施工、工礦商貿、非煤礦山有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作業。

5.關閉停產整頓後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擅自組織生產經營和建設的。

6.生產安全事故遲報、漏報或者瞞報,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整改的。

7 .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法律依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開通安全生產舉報投訴專用電話的通知“12350”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司負責全國統壹“12350”舉報投訴電話的指導和協調工作。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要求,要求各省級安全監管局於每年2月底前將上壹年度的號碼使用情況書面報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計司,由統計司匯總上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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