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凡是沒有經過計委或者國土局審批的建築都是違法的,沒有經過審批就是違法的。農用地是指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園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農用地:畜禽養殖用地、設施農用地、鄉村道路、池塘水面、養殖水面、可調養殖水面、農田水利用地、田埂、曬糧場等。建設用地是指修建建築物、構築物的用地,即城鄉住房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用地等。,通過壹定投資的工程手段提供給各種建設。是利用土地承載能力或建築空間,不以獲取生物制品為主要目的的土地。生產設施用地是指農業項目區內直接用於農產品生產的設施用地,包括農業生產療養院。設施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農業設施用於其他非農業建設,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標準。禁止擅自擴大設施規模或者分次申請用地變相擴大設施規模,不得改變直接從事或者服務於農業生產的設施性質,禁止擅自將設施用於其他經營。所以壹般不可能在果園建房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條承擔以下義務: (壹)維護土地的農業用途,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二)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對土地造成永久性破壞;(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