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海盜罪的定義

海盜罪的定義

從海上貿易開始,就有以搶劫商船為生的海盜。最早的關於海盜的文字出現在公元前1350年的古希臘,有碑文記載。

從歷史上看,海盜的興衰主要經歷了四個時期:

古希臘和古羅馬。當時海盜主要出現在西方,尤其是地中海;

中世紀時盜版盛行。“維京”在此時壹舉成名,成為重要的社會角色;

在偉大的航行中。當時,世界上所有的主要海域都擠滿了滿載黃金和其他貨物的船只。針對這些商船的海盜犯罪也在17世紀初至18世紀中期達到最猖獗時期。海盜主要出沒於“新大陸”的加勒比海、地中海、阿拉伯海和西非海岸;

現代海盜時期。隨著科技的發展,尤其是蒸汽機的使用,各國海軍實力不斷壯大,對海盜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使得海盜幾乎消失了很長壹段時間。直到上世紀80年代末,海盜才開始活躍在西非海岸、索馬裏半島附近海域、紅海和亞丁灣、孟加拉灣沿岸以及整個東南亞海域,其中東南亞海域最為危險。

  • 上一篇:為什麽國家允許直播平臺存在?
  • 下一篇:合肥市優秀法學院排名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