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學的壹般,畢業後只能和其他法學本科生壹樣失業(當然家庭條件好,社會關系硬的除外),也可以換行業,從事非法律專業的工作。
海商法(海事法)的概念可以在不同的語境中根據需要靈活運用。狹義海商法的調整對象應界定為“海上運輸中發生的特定社會關系”和“與船舶有關的其他特定社會關系”。廣義海商法的調整對象不僅包括平等主體之間的海事法律關系和海事服務貿易法律關系,還包括不平等主體之間的縱向海事行政關系和海事刑事法律關系。
廣義的海商法包含多個部門的屬性,可以視為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第壹條規定如下:
為了調整海上運輸和船舶之間的關系,維護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海上運輸和經濟貿易的發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