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學學士學位,並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全日制高等院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函授本科符合要求。
報名註意事項
根據《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為解決艱苦邊遠地區和民族地區基層法律職業人員短缺問題。2018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放寬了25個省(區、市)1000多個縣(縣級市、區)的考試政策。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分別於2002年和2006年對法官法和檢察官法的答復,“從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從事國家或地方立法工作、審判檢察工作、公安、國家安全、監獄管理、勞教管理(戒毒管理)、律師、法學教研工作、黨的政法委員會和政府部門法律工作中的專業工作。
法語考試的報名條件和項目在司法部公告和相關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司法部公告及相關文件,確定並公布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相關事項,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以上內容是指:
百度百科-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