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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花城連環殺人犯被抓,但公訴時效已過。他會受到什麽懲罰?

在韓國,公訴時效已過,抓獲的犯人無法受到懲罰。令人驚訝的是,韓國會有這樣的法律...為了反映社會現實,這樣的事被安排成了電影!9月18日,韓媒發布報道稱,電影《殺人回憶》原型嫌疑人被發現。

《殺人回憶》以京畿道華城郡1986至1991的系列殺人案為背景。在華城縣2英裏範圍內有65,438+00起專門針對女性的連環殺人案。直到2006年,這起震驚海內外的花城連環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仍未落網。韓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殺人罪”的公訴時效為15年。所以在韓國引起轟動的“花城連環殺人案”壹直是個懸案,兇手是誰壹直是個謎。

直到最近,韓國國立科學研究院從犯罪數據庫中發現了與案發現場相同的DNA,並確定了犯人的具體身份。由於兇手最後壹次殺人,追訴期已過。盡管警方已經查明了囚犯的真實身份,但他們壹直未能將他繩之以法。但該事件備受關註,因此韓國警方表示會考慮公開囚犯的真實身份。

據韓媒6月5438+08日報道,50歲的嫌疑人於5438+0994年6月因強奸妻子的妹妹並殺害其屍體被判無期徒刑,目前在監獄服刑。韓國媒體報道稱,因為已經超過時限,所以無法處罰程樺的兇手的名字。怎麽處罰要看韓國警方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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