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中國古代,這種權利從來沒有實現過,之所以壹直沒有實現,並不是因為中國沒有保護人民,而是因為人民得到的保護不能只用於這些方面。這種保護雖然效率很高,但是對人的傷害很大,在古代是仁德的。
為了仁,而且在漢朝,當時的思想也受儒家思想影響,儒家思想就是不能隨便對待任何人。如果壹個人做了壹些不好的事情,要對付他,就要問他事情的原因,他為什麽要這麽做。經過這壹系列的審問,可以根據他的錯誤的嚴重程度來判斷。
如果還是用美國用的法律,對中國人來說就是壹大不適用。如果壹些比較小的犯罪只是偷了屋內的壹些東西,並不會危及屋內主人的安全,那麽看起來他們的錯誤並不是很大,所以即使處罰嚴重,也不能不顧人的生死。同時也要避免被別人惡意栽贓,這樣才能說服別人。
但是,每個國家的法律都是適應當前國情的。美國之所以繼續使用這個法律,是因為它非常適合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