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壹個選官制度,就是監察制度。這個制度就是壹些已經在官位的人推薦別人去當官。因為他自己也是當官的,肯定眼光好,更能識人,所以推薦的人能力不會很低。這樣也省了很多步驟,相對簡單,不像征收制度那麽復雜。但是這種選官制度可能會導致腐敗,因為這樣的推薦肯定會給那些官員送禮,所以壹些窮人家的孩子做官還是不容易的。所以考察制度改進了壹點,就是推薦為官壹年的人,這是壹個很重要的考察時期。
漢代的選官制度是相當公平的。雖然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但漢代的選官制度在壹定程度上加強了公平。而且這種選官制度,讓很多大臣都沒有了手握大權,加強了皇帝的統治和中央集權,因為如果壹些窮人家的孩子當了官,那麽他們的權力就不大了,他們都主要為皇帝辦事,所以更容易服從,不像壹些老大臣手握大權,不肯放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