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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國家主權最重要的功能是什麽?

捍衛國家主權壹直是國防的主要職能。

國防,是指壹個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恐怖分子、外敵和其他突發事件,捍衛國家主權、統壹、領土完整和安全而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科技、外交、教育活動。

國防的意義:是生存科學,也是國防。是指為保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抵禦外來侵略和顛覆而進行的軍事和與軍事有關的政治、外交、經濟、文化建設和鬥爭。國防隨著國家的出現而產生,為國家利益服務。

現代國防以軍事力量為核心,包括相關的非軍事力量;它重視國家的戰爭潛力,尤其是戰時的動員效率;也是以經濟和科技為基礎的綜合國力的競爭。現代軍隊是知識技術密集的武裝集團,更強調質量勝於“人海戰術”。戰時國防的職責是實戰,目標是勝利。

國防的對象是指國防應當防範、抵抗和制止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的定義,國防的對象是“侵略”和“武裝顛覆”。國防要防範和抵禦的是“侵略”,國防要制止的是武裝顛覆。國防的職能是保衛國家主權、領土完整,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抵禦外來武裝侵略和顛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

第二條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維護國家主權、統壹、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而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學、技術、教育活動,適用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十九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屬於人民。它的任務是鞏固國防,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參加國家建設,努力為人民服務。

國家加強武裝力量的革命化、現代化和正規化建設,鞏固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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