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血緣關系的父母子女關系,可以依法解除;
2、收養關系當事人* * *向收養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3、申請機構審查文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有效;
4.詢問相關信息;
5、對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收回收養登記證,出具解除收養關系證明。
合法斷絕親子關系的條件:
1.親子關系基礎存在重大瑕疵,如偽造文書、脅迫等非法手段;
2.父母嚴重虐待或者遺棄子女,致使子女身心健康受到嚴重損害的;
3.子女對父母實施故意傷害、殺人等嚴重犯罪;
4.父母或者子女有其他嚴重損害對方權益的行為,無法繼續維持正常親子關系的;
5.法律規定的壹方被依法剝奪或者限制撫養權等其他情形。
6.雙方自願達成協議,經法院批準可以解除親子關系。
上述條件必須經過法律程序和法院判決確認後,才能正式斷絕親子關系。在特定情況下,斷絕親子關系是壹種嚴重的法律行為,需要慎重考慮,符合法律規定。
總結壹下,法律上斷絕親子關系的流程包括:親子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申請、機構審查、相關信息查詢、出具解除收養關系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3條
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並有正當理由的,父親或者母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系。對親子關系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