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應急指揮部——合肥市疫情防控中心只給他壹個警告,暫停合作。這樣的處罰太輕了,有窩藏兩個核酸檢測實驗室的嫌疑。應該說合肥兩家實驗室(合肥和合醫學實驗室和合肥諾維爾醫學實驗室)的核酸檢測能力其實是有限的。蜀山區區域核酸檢測中,屬於超能力承包檢測業務,嚴重超過承諾時間出具檢測報告,影響合肥對疫情的及時研判。
這兩個實驗室能否承接核酸檢測業務值得懷疑。恰好這兩個實驗室也多次出具“假陽性”報告。顯然,這不是中止合作的問題,他們應該為破壞抗疫負責。因此,應急指揮部對合肥的疫情防控不可手軟。
而且合肥市疫情防控機構應急指揮部也表示:今後無論哪家檢測機構出現類似情況,都將按此處理。這就更不可取了。發布“假陽性”報告的行為必須受到嚴厲懲罰。
為什麽機構會給出“假陽性”的報告?我猜有兩個因素。首先是檢測粗心誤判,屬於業務水平和管理問題,可能不涉及“假”的問題;第二,有利益關系。有人可能會要求該機構幫助出壹個“假陽性”報告,這樣妳就可以不去工作或享受壹些補貼。這是非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