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孩墜樓
經警方初步調查,犯罪嫌疑人董某趁孩子母親不註意,將孩子抱至案發地某樓頂拋屍。後來,男孩經搶救無效死亡。令人震驚的是,壹個喪心病狂的人是如何把這麽可愛的孩子從十幾層樓高的樓頂扔下去的。事發後,男孩的家人傷心欲絕,幾乎每天不吃不喝,壹直叫著孩子的名字。目前他們家親戚都在陪孩子媽媽,怕他們想不出意外。
第二,家屬有疑慮。
男孩的家人懷疑女子給孩子下藥。孩子父親說,兒子平時很聽話,除了爸爸媽媽從來不讓外人抱,也不會隨便跟別人走。如果我們想證實這個猜想,我們必須解剖遺體。然而,這個悲慘的家庭失去了壹個可愛的孩子,又怎麽忍心解剖孩子呢?這個結果是不可接受的。目前,男孩的屍體在殯儀館,公安部門正在全力偵破此案。
第三,法律規定
至於事件的最終結果,相信公安部門壹定會通報的。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我相信事件的原因很快就會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