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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哪些分類?

法律分析:合同通常是民事主體之間訂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合同的種類主要包括:狹義、廣義和最狹義。1.狹義的合同主要是指壹切民事合同,如身份合同、財產合同、財產合同、準財產合同等。2.廣義的合同主要是指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勞動合同、國際合同等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3、最狹義的合同,主要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通常包括,贈與合同;銷售合同;電、水、氣、熱供應合同;貸款合同;擔保合同;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保理合同;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技術合同;托管合同;倉儲合同;委托合同;物業服務合同;學科合同;中介合同;合夥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不壹致,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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