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內容是什麽?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內容是什麽?

首先,原合同法第94條是法定解除的基本規範,其主要目的是免除債權人的給付義務。本條采用了根本違約的抽象規定和支付障礙的類型化規定的混合模式。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意思是債權人的預期利益根本不能實現。需要根據給付障礙的具體類型和嚴重程度來確定撤銷權是否成立。《合同法》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所取代。

其次,原法定解除的內容現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

最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解除合同:

(壹)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二)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繼續履行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對方。

  • 上一篇:海南大學在職研究生復試分數線是多少?
  • 下一篇:河南退役士兵優待證發了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