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簽訂的合同未蓋章是否有效,根據雙方的意思表示來確定。合同由自然人簽字,未蓋章的,有效;合同由自然人和法人簽訂的,法人必須加蓋其公章方為有效。合同生效符合以下條件: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合同不存在與現行法律法規相違背的條款;合同的內容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要求。壹般來說,合同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沒有蓋章只是程序問題,但沒有蓋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除非特別說明,比如沒有蓋章的合同無效,或者沒有公司蓋章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衍生問題:
合同應該怎麽簽才有效?
符合以下條件的合同有效: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的內容反映了簽約人的真實意思;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的訂立,是指合同當事人表達自己的意誌,相互達成協議,形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