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生效的要素包括:
(1)合同當事人具有訂立合同的能力;
(2)合同是當事人意思的真實表達;
(3)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合同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45條
限制壹個人取得純粹利益的民事行為能力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其他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生效。
對方當事人可以督促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二、訂立合同有哪些步驟?
簽訂合同的步驟如下:
1.壹方當事人提出訂立合同的要約;
2.受要約人承諾同意訂立合同;
3.在雙方之間協商合同條款;
4.雙方簽字蓋章後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