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合同無效責任的方式有:因合同取得的貨物或者款項應當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無過錯方因此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有利用合同的訂立,惡意協商等行為。,有上述情形之壹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壹百五十七條* *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