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壹般來說,意思不屬於合同,合同的成立需要要約人的要約和允諾人的承諾;意向合同只是雙方就合作內容進行的談判,尚未形成最終的要約承諾。如果意向合同規定了雙方詳細的權利義務,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單純的意思表示,沒有其他現實的約束,法律效果是無法體現的。
3.總之,雖然意向性合同中的商業條款大多不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但很多非商業條款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重要的合作原則和商業條款往往對雙方日後簽訂正式合同起到重要的鋪墊作用。因此,合作各方應予以充分重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因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主合同終止後,保證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