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善於在對方律師提交的證據中尋找破綻來反駁對方的觀點,再次向法官證明自己對案件的熟悉和掌握。作為原告的代理律師,在訴訟請求中不主張沒有法律和事實支持的不切實際的要求,對已經從第三人處獲得的損害賠償進行必要的陳述。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執行法官說的每句話都要用法律語言,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體現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理性:這是打動被執行人的關鍵。在合法的前提下,執行法官應當註意理性、當地風俗習慣,維護被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執行法官的執行語言應當準確易懂。在與被執行人交談時,盡可能用通俗的語言表達法律的本意,讓被執行人聽後立即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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