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案件審查
2022年3月20日下午4點40分左右,邯鄲市人民路與巴河街交叉口西南方向,壹輛白色福特車沖向非機動車道,撞壞多輛非機動車,造成14人受傷。雖然交警支隊迅速趕到現場,第壹時間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但4人經搶救無效死亡,肇事司機也被當場控制。邯鄲駕車撞人案嫌疑人劉某北,男,31歲,現住邯鄲市叢臺區,某單位職工。經警方調查,劉某北長期服用壹種用於鎮痛的處方藥,且用藥過量,釀成慘劇。
第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何量刑。
故意使用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以外的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的,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眾安全罪論處。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刑法規定,本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傷、死亡或者公共財產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案件中的劉某北已造成4人死亡的嚴重情況,即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這件事對社會的影響是惡劣的。邊肖無法相信壹個人可以如此不負責任,導致許多家庭受傷。已經有四個人失去了生命,他會為他的錯誤付出代價。我相信法律也會給死去的人壹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