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農村戶口不能建房。
農村戶口已經在城市落戶的,不享有在農村建房的權利,也無法在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國家規定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只有使用權。
2.對宅地以外的地區征稅。
對宅基地以外的面積征稅,早在2018就已經在部分地區進行,後期會在各省區真正推行。以前國家沒有規定農村宅基地的面積,所以當時很多人在宅基地周圍擴建房屋,導致宅基地面積大範圍超標。
2022年農村宅基地確權新政
第壹,孩子的戶籍不再是村集體成員。
二是宅基地長期閑置或房屋年久失修,其子女無法繼承。
第三,非法使用的宅基地將被強制收回,不能繼承。
第四,孩子獨立有自己的居住場所,長期與父母分開居住。
第五,超出宅基地標準使用面積的部分不能繼承。
農村村民建房宅基地面積審批標準為每戶面積不超過166平方米;平原地區的村莊,每戶面積不得超過200平方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農村村民只能申請壹處宅基地,農民宅基地使用權因基於身份無償取得,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相關。宅基地在壹定程度上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