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事件的來龍去脈。七歲的小麗(化名)跟著媽媽去了繼父家。她認為幸福正在向她招手。誰知在她13歲的時候,繼父誘騙小麗玩脫衣遊戲,對小麗做了見不得人的事,她媽媽還幫了她。然後繼父就更加囂張了。他找到機會就和小麗發生了關系。有時候三個人睡在壹張床上,上演了壹場限量版的畫面。在此期間,小麗懷孕後做了流產。
時隔四年,小麗選擇了逃亡在外打工。誰知還是被母親騙了,繼父還是侵犯了她。在親戚的慫恿下,小麗報警,母親被判有期徒刑8年,繼父13年。
02.繼父可惡,母親卻是人間惡魔。對於這件事,繼父是人渣,他媽也好不到哪裏去。從頭到尾,她都不想保護自己的孩子。孩子從她肚子裏出來,最不好的就是孩子被欺負的時候,後媽旁觀,無動於衷。這個人真的那麽重要嗎?讓妳願意犧牲自己的女兒。
人們總說虎毒不食子,但妳連禽獸都比不上。妳有什麽資格做媽媽?她生在妳肚子裏有多倒黴?小小年紀就經歷如此不堪的事情,真是人間悲劇。
此外,還有網友質疑孩子為什麽不報警。13歲的孩子知道的妳都看到了,她繼父做的事,她媽媽沒有幫她。她害怕,羞愧,不敢說什麽,這是可以理解的。所以,她應該不是diss女生。她的生活太悲慘了。
關於這件事我想說的是。任何時候,女生都要學會保護自己。如果他們媽媽不守規矩,那就堅決找警察叔叔。不要以為忍耐壹會就過去了,不會的,魔鬼只會越來越囂張,直到把妳擠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