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網友認為不應該承受。公安部門是為人民服務的,這些搜救人員也是警察組織的。相關費用應該由警員提供,也可以向國家申請救助資金。這樣,三者都是有益的。救援人員得到了報酬,警察完成了任務,驢友也獲救了。
也有網友認為有必要承受。作為壹個成年人,不聽勸阻去深山老林探險,應該知道相應的後果。失蹤後,身邊的人幫山找。他們沒有義務這樣做。當然,他們需要壹定的經濟回報,否則,將來也無濟於事。
這些人雖然是有警察組織的,但是因為沒有義務,所以不用聽。人得救了,這比什麽都好。只要兩萬塊。趕緊給,相當於花壹萬塊錢換壹條命。值了。
兩人獲救後,不僅被警方批評,還繳納了壹定的罰款。這個罰款不是警方開的,是峨眉山景區開的。他們已經交了罰款,承擔了這些費用。
這個結果也是皆大歡喜。通過這件事告訴我們,沒有專業的探險知識,帶著熱情去探險是不負責任的,就是把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也是對自己和家人的不負責任。雖然現在很流行冒險類節目,但這就是節目的效果。不要被他們騙了。
進行勘探,要有相應的知識,還要了解當地的自然環境和即將面臨的問題,如何解決面臨的問題,還要做足功課。妳怎麽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