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而言,河南村鎮銀行有234人被捕。雖然涉案人員已被逮捕,但造成的損失仍然十分慘重。這種問題意味著地方銀行存在很多問題,在監管上疏於監管。具體來說,這次事件起到了這幾個警示作用:壹是加強對地方銀行的監管。其次是完善法律法規,最後是完善司法機制。下面筆者將詳細講解:
第壹,河南村鎮銀行案多人被抓,警示我們加強對地方銀行的監管:地方銀行的設立固然有利於區域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但如果屬於監管就容易出大問題,河南村鎮銀行案就是典型。這些地方銀行在成立之初,不僅疏於監管,還因為政策利好而迅速擴張。這些地方銀行由地方政府直接管轄。所以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存在規章制度不合理、財務活動不透明等問題。為了遏制這些問題,有必要加強監管,逐步將其納入國有銀行監管的正軌。
第二,河南村鎮銀行案多人被抓,警示我們完善法律法規:因為隨著國家的發展,社會的進步,金融行業也在悄然變化,我們應該主動適應這種變化。從法律法規層面,刪除不適用的法律條文,然後進壹步完善新的法律法規。從立法的角度完善地方銀行的管理,避免出現問題。
第三,河南村鎮銀行案多人被抓,警示我們要完善司法機制:因為無論是立法、執法還是監管,都需要以司法的形式采取實際行動,這就需要與司法部門協商好,進壹步加強司法機制建設,這樣才能在關鍵時刻快速反應、快速行動,減少經濟損失。